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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的印記(二) /馬芳傑醫師

記得幾年前,有一位學密的師兄告訴我,他的母親經營魚塭養殖業,宰殺成習慣;連弟弟買回來當寵物的小白兔第二天都變成了桌上的菜餚,害得他的弟弟哭得吃不下任何東西。母親幾年後病逝。師兄知道母親必墮惡趣,費盡心力找到了一位密宗上師請他幫忙,沒想到上師觀說:「母親是在地獄,但地獄眾生太多,密密麻麻擠在一起,看不清母親的位置」,囑咐他持續念經、點燈直到找到母親為止。他依照上師指示去做,過了一到兩個星期,他再請上師幫忙。上師觀到他的母親在一角落,並得知母親將會投胎到一人家做女孩,只活到五歲;之後又會投胎當人,但也只活到十幾歲。根據上師所提供的資料,他們努力去尋找,幾年後終於找到那戶人家,可是他們的女兒已經死了,上述事件見證了《地藏菩薩本願經》閻浮眾生業感品第四:「…若遇殺生者,說宿殃短命報。…」

我當小兒科醫師時,有一些患者的父母親,對子女都很疼愛,對親戚朋友也很好,可惜有的在市場賣雞殺雞,有的在賣豬肉,賣海產,或當捕魚漁船船長,都從事殺生行業。一晃幾年或十幾年後,我們再會面時-賣雞的長得越來越像雞,臉皮、身上皮膚雞皮疙瘩,手指、指甲變成像雞爪,駝著背身體縮成一團,令人不忍心看下去;賣豬肉的家長,肚皮滾圓,眼睛變小、暴牙、厚唇,全身走形;捕魚賣海產的皮膚發紅、過敏脫皮,身上散出濃濃的魚腥味,令人無法靠近,心裡很感傷同時也不禁落下淚來。

現在才了解到,當他們販賣、宰法、接觸雞、豬、魚、海產類時,眾生色身細胞,已在他們身上留下了印記。日積月累,厚厚的眾生印記,已掩蓋過經手者自身相對薄弱的訊息,最後現出被殺害、販賣眾生的專有的訊息。也難怪常聽到有些愛吃狗肉、殺狗的人,經過狗時,似乎狗會聞出被殺狗的訊息一直狂吠,甚至突然衝出來咬吃狗肉的人。

大乘佛教教導我們戒殺,因為殺害眾生肉體的同時,也斷了眾生法身慧命,當然斷了眾生出離輪迴的機會。還有一點,不論是人或動物也會因為殺生惡業,使殺生者投生到畜生道來了業;我們的子子孫孫就不得不被人殺害(因為當我們是畜生時,生出來的子孫當然是畜生,畜生就會被人吃,大家心裏一定會捨不得自己的後代被人吃)。

數日前,一位好友告訴我;她以前上班單位的一位同事,長得白淨秀麗,曾很有心得地告訴她:「XX人,很好騙,稍微撒嬌一下,房屋一棟就到手;現在已有了三棟房子。」當時她就跟當事者說:「小心,房子可能會保不住。」幾年後,兩人再見面時,以前同事就不解地問她:「為什麼你知道房子會沒有了?」又告訴她,她的弟弟賭博輸了,把三棟房子都賣了。西方有一句諺語:「easy come , easy go。」老祖宗就嚴肅地告之「不義之財,不可取」。

意業中,貪瞋癡有印記,可觀察到,除非懺除業障,消業後,印記才會消失。同樣地,身業中,殺盜淫也有印記,也可察知。如果有殺業的印記,再加上意業的瞋會傷害到更多的眾生。淫業的印記,再加上眼睛所放出貪愛的訊息及煙視媚行後耗損能量的黯淡印記,也會有身心嚴重創傷的後果。小乘佛教教導我們戒淫,因為淫是「十二因緣」中的識緣名色(父精母血),以致我們無法出離輪迴,俗語說:「萬惡淫為首,百善孝為先」,就是因為邪淫才會造成目前社會中許多「家破人亡」的可憐現象。

曾有一戶有錢人家,主人老年喪偶,看到隔壁女子年輕貌美,心生貪愛,就用重金交換家長同意,將她強取進門。老者有一獨生子在家幫忙做生意。老者不久卻發現新妻懷孕。大怒之下,就逼問新妻懷孕的原因,妻子告知是其子強迫的。老者憤怒之下,逼問其子為何如此?其子告知,後母懷孕是他與後母兩情相悅的結果。老者問新妻,新妻否認,於是老者當下殺死了其子(其子死後現身,表示為愛而死沒有關係,但要其愛侶(後母)表示對他的愛是真心誠意的),又說絕不能讓小孩(其孫)生下來,就逼新妻上吊。從上一事件的因緣果報角度來看顯示,老者、新妻、獨子因貪愛、瞋恨、愚痴,犯下了殺、盜、淫惡業,嚐受到家庭破碎,只剩孤獨老者含恨而終的果報。

盜業的印記加上意業的癡,形成了終生偷盜的惡習。盜業的原因是我們不明白「一飲一啄,莫非前定」。如果經過自己全力以赴之後,所獲得的財富、地位、權勢等都無法如意,就應當了解世界上的確有無法解釋的一些現象 (有些財經理財專家本身並不富有,但其學生當中為億萬富翁者不在少數) -那就是隱然的宇宙法則、規律,也就是佛家講的「因緣果報」。每個人都依此法則(自動或被動),有專屬自己的人、事、地、物的因緣果報。該我們的,一個都不會少,丟也丟不掉;不該我們的,勉強去取,可能暫時會得到,但在「蓋棺論定」時一定不會有,而有強取造惡業的果報隨侍在側。令人震撼的是人、事、地、物都有專屬個人的印記,靜下來可感知得到:此印記沒有時間、空間的差異-該你的現在你沒有看到、得到,但已經準備就緒,使你在某一特定時空點時得到;不屬於你的,即便你暫時擁有,但上面不會有你的印記,你終究會失去,甚至連自己的生命也會一起失去。有諺語說:「人為善,福雖未至,禍已遠離;人為惡,禍雖未至,福已遠離。」

佔人便宜、不予而取都屬於盜。我認識一些人,公司的紙、筆、工具等小物品,習慣帶回家的,有的就得了雷諾氏症候群(病因不明)。也有朋友的親屬,本來房子有三棟,就是想佔有第四棟,第四棟房子到手了,卻發現得了末期肺癌,一年左右辭世。十年前,在我患者公司服務的單身職員,平日拼命省錢、佔人便宜,又不奉養寡母。在一次航海渡假中,意外地被發現猝死在郵輪上的浴缸中,依法律規定必須保持現狀,所以必需全裸,而用厚紙包裹放冰櫃。一到岸邊將屍體裝在貨運紙箱中,直接快遞到法醫處作解剖,驗屍開死亡證明後,再用木盒埋葬(因家人沒有錢,又不肯借錢買棺材)。政府查遺產稅時,發現死者銀行有上百萬美金存款及三棟房子。

殺、盜、淫的印記,在身上一定存留(不只一處)而被某些人會感知到。如果我們真誠懺悔業障,斷惡修善,即使感知不到印記的存在,但煩惱一定會越來越少,智慧一定會越來越增長;生病、發病、意外的發生機率也一定會減少。讓我們大家日常生活以「勤修戒、定、慧,息滅貪、嗔、癡」為主,互相鼓勵為未來的喜樂鋪路。阿彌陀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