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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力與因果 /王安隱

「業」是行為或造作的意思,就是以身口意,所造作之善、惡、無記,都叫做業。業分身業、口業、意業三種,身業即身體行為的造作,口業為言語文字的造作,意業為思維心念的造作。其善性惡性,必感苦樂之果,叫做業因。善業有感招樂果的力量,惡業有感招惡果的力量,叫做業力。其在過去者,叫做宿業。現在者,叫做現業。人生的苦樂,皆有眾生的業力所招致。

因果是什麼呢?「因」是種因,「果」是結果,如是因得如是果。好比播下什麼樣的種子,便會收成什麼樣的果實。換句話說,「因」是我們日常生活所作的一切好壞行為,「果」是由這些行為所招感的善惡報應。每造一業,即種下一粒業種,待因緣成熟時,種子便形成果報;「種善因必得善果,種惡因必得惡果。」是必然的道理。

人活在世上,為什麼有的人出生在富貴人家享福,有的人出生在貧困家庭受苦?是因各人過去世造作業因不同,所以現在所受果報亦不一樣。佛經說:「欲知前世因,今生受者是。欲知來世果,今生作者是。」一個人這一世的禍福、貧富,都是前世所造作的行為結果,而這一世所造作的行為,是善是惡,會決定未來一世命運的好壞。即所謂「積善之家,必有餘慶;積不善之家,必有餘殃。」

每一個人在過去生中都積集了無數的罪業,這些惡業因行,何時會受報,受什麼業報,沒有人可以預先知道。佛經說:「假使百千劫,所做業不亡;因緣會遇時,果報還自受。」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,只爭來早與來遲,這是業力的因果定律。善惡之報,如影隨形,人人自作自受,誰也不能代替,誰也不能逃避。

依佛教的因果定律,善惡因果是貫通三世漸次受報的,業力的大小輕重,便決定了受報的先後等次。除了重大的業力不能轉變而被稱為定業外,人是可以憑後天的努力來改善先天的業因。譬如前世造了窮人的業因,今世會感招為窮人的業果。但是,只要自己肯努力,窮困的環境是可以改變的。這是前一世的業因加上這一世的行為造作,得到現在的果。

涅槃經說:「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,自淨其意,是諸佛教。」諸惡莫作是止惡,眾善奉行是修善,自淨其意是斷惑,行此三者,是修道成佛的根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