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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的印记(二) /马芳杰医师

记得几年前,有一位学密的师兄告诉我,他的母亲经营鱼塭养殖业,宰杀成习惯;连弟弟买回来当宠物的小白兔第二天都变成了桌上的菜肴,害得他的弟弟哭得吃不下任何东西。母亲几年后病逝。师兄知道母亲必堕恶趣,费尽心力找到了一位密宗上师请他帮忙,没想到上师观说:「母亲是在地狱,但地狱众生太多,密密麻麻挤在一起,看不清母亲的位置」,嘱咐他持续念经、点灯直到找到母亲为止。他依照上师指示去做,过了一到两个星期,他再请上师帮忙。上师观到他的母亲在一角落,并得知母亲将会投胎到一人家做女孩,只活到五岁;之后又会投胎当人,但也只活到十几岁。根据上师所提供的资料,他们努力去寻找,几年后终于找到那户人家,可是他们的女儿已经死了,上述事件见证了《地藏菩萨本愿经》阎浮众生业感品第四:「…若遇杀生者,说宿殃短命报。…」

我当小儿科医师时,有一些患者的父母亲,对子女都很疼爱,对亲戚朋友也很好,可惜有的在市场卖鸡杀鸡,有的在卖猪肉,卖海产,或当捕鱼渔船船长,都从事杀生行业。一晃几年或十几年后,我们再会面时-卖鸡的长得越来越像鸡,脸皮、身上皮肤鸡皮疙瘩,手指、指甲变成像鸡爪,驼著背身体缩成一团,令人不忍心看下去;卖猪肉的家长,肚皮滚圆,眼睛变小、暴牙、厚唇,全身走形;捕鱼卖海产的皮肤发红、过敏脱皮,身上散出浓浓的鱼腥味,令人无法靠近,心里很感伤同时也不禁落下泪来。

现在才了解到,当他们贩卖、宰法、接触鸡、猪、鱼、海产类时,众生色身细胞,已在他们身上留下了印记。日积月累,厚厚的众生印记,已掩盖过经手者自身相对薄弱的讯息,最后现出被杀害、贩卖众生的专有的讯息。也难怪常听到有些爱吃狗肉、杀狗的人,经过狗时,似乎狗会闻出被杀狗的讯息一直狂吠,甚至突然冲出来咬吃狗肉的人。

大乘佛教教导我们戒杀,因为杀害众生肉体的同时,也断了众生法身慧命,当然断了众生出离轮回的机会。还有一点,不论是人或动物也会因为杀生恶业,使杀生者投生到畜生道来了业;我们的子子孙孙就不得不被人杀害(因为当我们是畜生时,生出来的子孙当然是畜生,畜生就会被人吃,大家心里一定会舍不得自己的后代被人吃)。

数日前,一位好友告诉我;她以前上班单位的一位同事,长得白净秀丽,曾很有心得地告诉她:「XX人,很好骗,稍微撒娇一下,房屋一栋就到手;现在已有了三栋房子。」当时她就跟当事者说:「小心,房子可能会保不住。」几年后,两人再见面时,以前同事就不解地问她:「为什么你知道房子会没有了?」又告诉她,她的弟弟赌博输了,把三栋房子都卖了。西方有一句谚语:「easy come , easy go。」老祖宗就严肃地告之「不义之财,不可取」。

意业中,贪瞋痴有印记,可观察到,除非忏除业障,消业后,印记才会消失。同样地,身业中,杀盗淫也有印记,也可察知。如果有杀业的印记,再加上意业的瞋会伤害到更多的众生。淫业的印记,再加上眼睛所放出贪爱的讯息及烟视媚行后耗损能量的黯淡印记,也会有身心严重创伤的后果。小乘佛教教导我们戒淫,因为淫是「十二因缘」中的识缘名色(父精母血),以致我们无法出离轮回,俗语说:「万恶淫为首,百善孝为先」,就是因为邪淫才会造成目前社会中许多「家破人亡」的可怜现象。

曾有一户有钱人家,主人老年丧偶,看到隔壁女子年轻貌美,心生贪爱,就用重金交换家长同意,将她强取进门。老者有一独生子在家帮忙做生意。老者不久却发现新妻怀孕。大怒之下,就逼问新妻怀孕的原因,妻子告知是其子强迫的。老者愤怒之下,逼问其子为何如此?其子告知,后母怀孕是他与后母两情相悦的结果。老者问新妻,新妻否认,于是老者当下杀死了其子(其子死后现身,表示为爱而死没有关系,但要其爱侣(后母)表示对他的爱是真心诚意的),又说绝不能让小孩(其孙)生下来,就逼新妻上吊。从上一事件的因缘果报角度来看显示,老者、新妻、独子因贪爱、瞋恨、愚痴,犯下了杀、盗、淫恶业,尝受到家庭破碎,只剩孤独老者含恨而终的果报。

盗业的印记加上意业的痴,形成了终生偷盗的恶习。盗业的原因是我们不明白「一饮一啄,莫非前定」。如果经过自己全力以赴之后,所获得的财富、地位、权势等都无法如意,就应当了解世界上的确有无法解释的一些现象 (有些财经理财专家本身并不富有,但其学生当中为亿万富翁者不在少数) -那就是隐然的宇宙法则、规律,也就是佛家讲的「因缘果报」。每个人都依此法则(自动或被动),有专属自己的人、事、地、物的因缘果报。该我们的,一个都不会少,丢也丢不掉;不该我们的,勉强去取,可能暂时会得到,但在「盖棺论定」时一定不会有,而有强取造恶业的果报随侍在侧。令人震撼的是人、事、地、物都有专属个人的印记,静下来可感知得到:此印记没有时间、空间的差异-该你的现在你没有看到、得到,但已经准备就绪,使你在某一特定时空点时得到;不属于你的,即便你暂时拥有,但上面不会有你的印记,你终究会失去,甚至连自己的生命也会一起失去。有谚语说:「人为善,福虽未至,祸已远离;人为恶,祸虽未至,福已远离。」

占人便宜、不予而取都属于盗。我认识一些人,公司的纸、笔、工具等小物品,习惯带回家的,有的就得了雷诺氏症候群(病因不明)。也有朋友的亲属,本来房子有三栋,就是想占有第四栋,第四栋房子到手了,却发现得了末期肺癌,一年左右辞世。十年前,在我患者公司服务的单身职员,平日拼命省钱、占人便宜,又不奉养寡母。在一次航海渡假中,意外地被发现猝死在邮轮上的浴缸中,依法律规定必须保持现状,所以必需全裸,而用厚纸包裹放冰柜。一到岸边将尸体装在货运纸箱中,直接快递到法医处作解剖,验尸开死亡证明后,再用木盒埋葬(因家人没有钱,又不肯借钱买棺材)。政府查遗产税时,发现死者银行有上百万美金存款及三栋房子。

杀、盗、淫的印记,在身上一定存留(不只一处)而被某些人会感知到。如果我们真诚忏悔业障,断恶修善,即使感知不到印记的存在,但烦恼一定会越来越少,智慧一定会越来越增长;生病、发病、意外的发生机率也一定会减少。让我们大家日常生活以「勤修戒、定、慧,息灭贪、嗔、痴」为主,互相鼓励为未来的喜乐铺路。阿弥陀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