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kip to content

业力与因果 /王安隐

「业」是行为或造作的意思,就是以身口意,所造作之善、恶、无记,都叫做业。业分身业、口业、意业三种,身业即身体行为的造作,口业为言语文字的造作,意业为思维心念的造作。其善性恶性,必感苦乐之果,叫做业因。善业有感招乐果的力量,恶业有感招恶果的力量,叫做业力。其在过去者,叫做宿业。现在者,叫做现业。人生的苦乐,皆有众生的业力所招致。

因果是什么呢?「因」是种因,「果」是结果,如是因得如是果。好比播下什么样的种子,便会收成什么样的果实。换句话说,「因」是我们日常生活所作的一切好坏行为,「果」是由这些行为所招感的善恶报应。每造一业,即种下一粒业种,待因缘成熟时,种子便形成果报;「种善因必得善果,种恶因必得恶果。」是必然的道理。

人活在世上,为什么有的人出生在富贵人家享福,有的人出生在贫困家庭受苦?是因各人过去世造作业因不同,所以现在所受果报亦不一样。佛经说:「欲知前世因,今生受者是。欲知来世果,今生作者是。」一个人这一世的祸福、贫富,都是前世所造作的行为结果,而这一世所造作的行为,是善是恶,会决定未来一世命运的好坏。即所谓「积善之家,必有余庆;积不善之家,必有余殃。」

每一个人在过去生中都积集了无数的罪业,这些恶业因行,何时会受报,受什么业报,没有人可以预先知道。佛经说:「假使百千劫,所做业不亡;因缘会遇时,果报还自受。」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,只争来早与来迟,这是业力的因果定律。善恶之报,如影随形,人人自作自受,谁也不能代替,谁也不能逃避。

依佛教的因果定律,善恶因果是贯通三世渐次受报的,业力的大小轻重,便决定了受报的先后等次。除了重大的业力不能转变而被称为定业外,人是可以凭后天的努力来改善先天的业因。譬如前世造了穷人的业因,今世会感招为穷人的业果。但是,只要自己肯努力,穷困的环境是可以改变的。这是前一世的业因加上这一世的行为造作,得到现在的果。

涅槃经说:「诸恶莫作,众善奉行,自净其意,是诸佛教。」诸恶莫作是止恶,众善奉行是修善,自净其意是断惑,行此三者,是修道成佛的根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