奇妙的兩佰元 /黃讌婷
我從高中到大學,學的都是廣告視覺設計相關的科系,出了社會,從事的工作也與平面設計有關。能「學以致用」是一件很幸福的事,但了解因果之後,我體會到所學的技術與知識能使用正確的方法並且利益大眾,才是最幸福的。
從二〇〇七年開始,我有機緣幫忙寺裡編排出版品,有時候為了與常住師父溝通方便,回寂光寺共修時會順便把自己的筆記型電腦也帶回去。幫忙寺裡處理電腦系統的允賢居士,除了執行他負責的部分外,有餘力時也會主動解答蓮友們電腦相關的問題。由於我帶電腦回寺裡的次數很頻繁,常遇到他來詢問我使用工具上的狀況,從電腦的速度、硬碟的容量然後漸漸講到軟體的正、盜版,每當我感覺到他準備要告訴我使用正版軟體的重要性時,我都會笑呵呵的閃避,然後趁亂離開結束對話。
其實我知道,使用任何的盜版產品(電腦軟體、音樂、電影或創作…等智慧財產)也算是另一種偷竊,雖然偷的東西是無形的,也是要背負因果。不過知道歸知道,某種奇怪的心態上仍然覺得沒那麼嚴重,一直沒有去正視它,或者說是不想去正視它。
只不過,替寺裡製作出版品的機會越來越多時,內心深處的不安也開始日漸茁壯。總覺得用「盜版」軟體製作這些傳授正知正見的「正版」產品給大眾閱讀,好像哪裡怪怪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