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如來十號」講解(四) /慧深法師講解 弟子王龍童記錄
四、明行足
「明行足」。明是明白道理,行是實踐。王陽明的知行合一,而且做得非常圓滿,做到等正覺,才能稱為明行足。名稱改變,其實所稱揚的完全是一樣的境界。明是佛法的三明:宿命明、天眼明、漏盡明。宿命明,將過去生哪一世做狗,做狗時對主人很忠心,得以當人,當人得富貴,何時與某個出家人結緣,現在可以學佛….對這些都了解得很清楚,叫「明」。現在的人沒有宿命明,「今生我做得很好,怎麼經常生病?」「今生我沒害過人,怎麼做生意老是不賺錢?」甚至有人說:「任何補藥我都吃,怎麼老想睡覺?」我們沒有宿命明時,無法了解這些果報的原因。有宿命明,了解很清楚,深信因果,以前造業,現在受到不好的果報,現在不敢再造不正確的業,只做對的業,所受的果報都會很好。所以這個宿命明很重要。學員裡有位居士,想不通媽媽經常貪睡的原因。有一天有個人對他說:「你媽媽過去生是男子,強暴女孩子時,使用迷幻藥。而且當年他經常追女孩子,追得她們害怕… 閱讀全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