貪念誤一生 /王安隱
「貪」是三毒之首。三毒者之即是貪、嗔、痴的根本煩惱。「貪欲」就是貪戀五欲:「財、色、名、食、睡。」對於六塵「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。」而生染著之心,永無厭足。
俗話說:功名利祿勿念,水月鏡花勿貪。例如貪色,造下了淫業,貪財造下了盜業,貪味造下了殺業,貪名造下了妄言業⋯。貪會毒害、斷喪眾生的慧命。貪念容易誤一生,一個人從生到死,有的人活得很認真。有的人活得很痛苦、很無奈,這是因為心中有貪念。
古人說「飽暖思淫慾,饑寒起盜心」,人在吃飽穿暖了,這個「心」便會想要各種享樂的慾念。饑寒交迫時,就會生起竊盜之心。不管是溫飽還是饑寒時,人都會有「非分」之念。修身養性,能使人超越物慾,不起貪念。我們無所需,就無所求!無所需求,就可以一心向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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