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工
受僱做工,有時按月計薪,有時按日計薪,工錢事先議定。既然決定好做一個月多少錢,或者一天多少錢,甚至做一件多少錢,我們就沒有其它的雜想,正好可以在工作時間,勤勞工作,也遵照佛所教的方法行持。譬如我們幫人家做工作,約定工資一天一千或一千五百元,我們歡喜的約定這個價碼,做事情就不可以偷工。有人一面做一面玩,以做木工來說,一天應該做好二十張椅子,我們故意偷懶怠工,一天只做十五張椅子,偷了五張的工,一天偷五張,三天就偷了十五張的工時,等於減少一天的工作量。有些人以為工頭不在場,拼命工作為哪般?何苦要死拼呢?其實偷工是折損自己的福。有人做泥水工作,綁鋼筋或釘板模,一面綁一面玩,本來建房子應該要求堅固,他卻只求做完了事,隨便綁綁,害得房子不堅固,這也是修學佛法的人不應該有的行為。
能仁寺建築齋堂,負責工事的居士,起先並不常接觸寺院學佛,自從接了這件工程,接觸寺院以後,我感覺他的工作態度和一般的人不同,工人… 閱讀全部